鲁滨逊漂流记里最没意思的局部,大约就是那个整天对着石头发呆的鲁滨逊。你把那帮猛兽当成牛,把它们当成家畜放养;你把那些野猴子当成猪,让它们吃饱喝足随意乱跑。

然后呢?你居然还在那儿嘲笑自己?“我是个君子,不杀生!”你心里如此想,嘴上还得说着“仁慈”。

实际上啊,当人类第一次提着枪对准一群黑猩猩,看到它们生来就是为杀戮而生,那一刻,你所谓的“理智”早就碎成了渣子。 书里有如此一句话:“最保险的方式就是让他自己送命。”这话听着像哲学,放在咱们这年头去照镜子,简直忒冷血了。鲁滨逊把那些猴子当成猪养,这就是典型的“强盗逻辑”。你不给它们活路,它们就饿死,你也得坐牢。

你想做个好人,世界里没有好人,只有弱者和强者。你拿枪指着它们,只要你不杀,它们就一辈子不可能成为你的工具人。你凭啥认定,一只猴子比人类更懂得生存法则?更懂得牺牲?更懂得为了群体活下去而忍饥挨饿?人类为了活命连刀都喂了它们,还夸它们“仁慈”? 实际上,我们这些人活得忒累了。每一天都像是在赌“奇迹”,老天爷想给你安排个意外,又随时可能把你推下悬崖。我们总想着,只要我活着,就是胜利。可真正的高明,是懂得适时地拉倒。

有人考过大学就立马就业,有人拿了奖就立马结婚,有人活着就是为了给别人兜底,然后自己回头看看,浑身上下都沾满了灰尘和污渍。鲁滨逊就活在这该死的“活着”里。 看看那些在非洲大地上挣扎的幸存者吧,他们比你还苦。他们吃的不是草料,是树皮和草根;住的是茅草棚,天天挨冻。他们为了找点吃的,跟野狗打了一架,最终连狗都杀了一半。他们为了搭个窝,把自己当成牛犊子,拼命往悬崖上撞。他们为了不被野兽吃掉,把自己当成猪,任由群狼撕咬。

你看,这才是人类的全貌。我们总想扮演“超人”,想给我们自己设个防火墙,想给自己找个理由不去碰那些该死的费事事。结局呢?我们把自己变成了怪物。 书里的鲁滨逊有个分神思想,他时不时会想:“要是我把这架枪扔掉,变成一只猎狗,该多好。”这想法可笑啊,简直是自欺欺人。他是个猎人,不是个狗。他认定只要不去杀人,就不算犯罪;只要保有尊严,就不算堕落。但这个世界最残酷的真相是:当你已经丧失了对生命的敬畏,当你把杀戮当成了日常,你就再也回不去了。你根本就不是鲁滨逊,你只是一个为了生存而不断重构自我的一般/平平人,只不过你总想着把自己包装成“君子”/拉倒。 后来吧,他终于把自己变成了猪。他不再想杀人,他怕死了;他不再想当人,他成了动物。他把猴子当成猪,把野兽当牛用,自己则成了那个甭管何时都能被宰杀的牲畜。他在岛上那个大茅屋里,看着镜头,眼神空洞。他终于明白了,所谓的文明,不过是一团在悬崖边徒劳挣扎的火把。 还不如在道德的泥潭里打滚,不如干脆躺平。还不如在枪口下叹气,不如干脆找个舒服的姿势就寝。鲁滨逊的故事告诉我们,最关键的是活下来。至于能不能做得像个君子,那是次要的,就连能够说是富余的。在生死攸关的时刻,你的良心能跑出来吗?你的理性能指挥你交出那把枪吗? 要是有一天,你终于 Encontrados 了,要么确实拍板在这个世上不再折腾,不要再去想那些所谓的“道理”。就像那群猴子那样,你拿枪指着我,我就把你的屁股当成肉啃。

不需求啥救赎,不需求啥升华。

只要你还站着,就还有一个机会去死。

只要你还活着,就一辈子别想做个好人。出于你已经是个疯子了。